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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短视频直播营销培训公司|北京公布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盘点直播带货中的“坑”

发布时间:2024-06-21

“双十一”线上大促将至,正是“直播带货”助推销售的关键时刻。11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直播带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震慑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开展网络交易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严厉打击直播电商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此次公布的案件重点揭露了直播电商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夸大虚假宣传、明星效应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易让消费者“落入陷阱”。例如,在直播中将他人线下实体店宣传为自己店,炫耀实力;利用背景板、提示板、字幕等虚假内容形式,对所售商品的功能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将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夸大宣传;通过不断发布“数量不足”、“亏本赚吆喝”等虚假信息,营造商品即将售罄、促销活动即将结束的紧张氛围;以超低价销售假冒大牌服装;迎合消费者“追星”心理,给商品或服务贴上虚假的明星属性,误导消费者等。

情况1

利用他人线下店铺进行虚假广告

2023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督检查线索,对北京加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直播营销中存在虚假广告和违法推广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平台销售某款酒类商品时,故意用手遮挡关键信息,以酒类稀缺性诱导消费者购买,构成对该产品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商业广告的违法行为;其还在直播过程中将他人线下实体店宣传为自己门店,炫耀实力;其利用微信加客户,在朋友圈发布或者群发该产品信息;其还构成不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95万元罚款。

案例 2

直播间背景标签“专攻抗衰老”具有误导性

2023年5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若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虚假广告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在某平台直播间推荐、销售化妆品时,在直播背景中标注有“专攻抗衰老”等字样。此外,当事人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在某平台旗舰店主页及23款产品展示背景中宣称“专攻抗衰老”。经查,上述化妆品并不具备抗衰老功能,当事人已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案例 3

将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食品并夸大宣传

2023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宏人库(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在直播间销售的某品牌固体饮料,本是普通食品,但推销词中却提到其可以增强免疫力,其性能和用途超过了药品。推销词对产品的性能和用途作了误导性的虚假宣传,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案例 4

营造产品即将售完、折扣活动即将结束的紧张氛围

2023年3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华厚厨具有限公司虚假广告及价格欺诈行为展开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卖货时,主播反复使用“仅剩X单礼包”、“礼包没了”等促销字眼,并传递直播间赠品(“礼包”)已不多的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下单。同时,当事人在直播过程中展示毫无根据的价格供比价,并通过口播传递亏本让利的虚假信息。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案例五

为产品或服务添加虚假的名人属性

根据违法线索,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对历下梧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在“千人计划:经纪人综合训练班”培训课程的直播中,宣传其多名老师曾服务过陈伟、王伟、赵伟等多位明星,但上述宣传的真实性尚不能完全确认,属于对产品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六

通过较大的差价来凸显所售商品的价格优势

2023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福奇连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驰客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合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北京幸福连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将北京吃客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某平台同款商品的页面展示价作为对比价进行宣传,并发现两家公司约定将同款商品放在不同平台,并标注差异巨大的价格进行直播比价。执法人员表示,这种通过虚假折扣或者比价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两家公司互为共同违法主体。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案例 7

一男子超低价销售多个假冒品牌服装 被移交公安机关

2023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监控线索,会同公安机关对北京奥邦大码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在直播间以超低价销售多款知名品牌服装,售价仅为数十元,而官方正品最低售价近千元。现场查获侵权服装59件,根据直播间销量,初步推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额约5.5万元。因当事人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执法部门已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 8

通过虚假交易增加商品销量

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对北京君尚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同时销售6台同型号取暖器,但付款人的用户名、IP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等信息完全相同,即同一用户、同一时间、使用同一IP地址,对同一款产品下了多笔订单。上述6件快件重量均为0.02公斤,与产品实际净重不符,即当事人并未实际寄出上述产品。对于当事人虚构交易数据的违法行为,执法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案例9

发布含有酒精违法内容的互联网广告

2023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红道电子商务中心发布含有饮酒动作的短视频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平台某商家于2023年4月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双方约定通过当事人平台账号“冲哥的酒馆(红路)”推广销售某啤酒并达成定向佣金合作。2023年5月,当事人发布带有饮酒动作的短视频,分享饮酒后的感受。视频左下角有某啤酒的购物链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881.57元,罚款2644.71元。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以知识介绍、经验分享、消费者评价等方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上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短视频,视为互联网广告,须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上述违法酒类广告行为严肃查处,有效净化了短视频平台营销环境。

案例 10

旅游旺季民宿单方面取消客户订单被罚5000元

2023年5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金日万安(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价格欺诈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民宿有平日价、周末价、节假日价三种价格。消费者通过民宿平台APP联系当事人,预订2023年4月29日、4月30日(周末)的民宿,以周末价成交。当事人后发现预订时间是节假日,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或补足差价,但消费者拒绝,并要求当事人履行约定。协商不成后,当事人通过平台取消订单,并按照平台规则进行经济补偿。当事人为获取更高利润而取消订单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新京报记者 陈琳

刘梦洁 主编 赵琳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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