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新闻)直播带货是互联网行业最火的潮流,但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牟利的“摇钱树”。半月谈记者发现,一些机构精心设计直播培训陷阱,引诱对网络不熟悉的中老年人入局,利用他们赚钱心切的心理,许诺虚假的高利率。在环环相扣的套路下,不少中老年人陷入课程合同陷阱,损失数千甚至数万元。
花费数千元
我什么也没学到。
不久前,广东深圳的张华(化名)发现独居在北京的母亲突然不停地向他要钱,仔细询问后他才知道,母亲从去年年底开始先后在“玄谋学院”购买了三门直播带货培训课程。
张华称,姐姐刚考上大学,母亲想多挣点钱养家,便听信了对方“快速投资、赚钱”的宣传,操作后交了学费,一共花了6000多元。半月潭记者查看课程发现,所谓的培训班总是刚开始就草草结束,每节课只有10多分钟甚至几分钟。“我妈妈学完还是不会直播卖货,问老师也没人回应,才意识到被骗了。”张华说。
半月潭记者发现,中老年人陷入直播培训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多名受害者透露,除了交学费外,“老师”还在课上不断推销剪辑素材和工具。受害者赵倩(化名)称:“宣传时承诺免费的视频素材包,其实需要另外花钱购买,我被诱导花了400多元买了一个剪辑APP,但最后什么也没学到。”
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直播培训”,相关投诉已超过1万条。投诉者普遍反映存在恶意诱导消费、培训内容与宣传不符、退费难等问题。受害者中不少为中老年人。“中老年人对网络不熟悉,辨别能力弱,容易受骗。”重庆知和知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沛表示,一些培训机构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资金汇入不同账户,增加了维权难度。
不少机构以“学生已经浏览过课程”、“课程进度已不符合退款要求”为由,拒绝退费。“我在维权的时候,就理解了他们为什么总是催我赶紧看课,有时候我来不及及时看课,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催我。”赵倩说。
张华为母亲维权时,对方也以“课程已经完成”为由拒绝退还钱。她加入了一个专门针对“XX学院”的维权团体,该团体中有近200名受害者有着类似的经历,其中大部分是中老年人。
例行公事是环环相扣的
消费陷阱
假直播培训项目是如何一步步引诱中老年人上当的?半月潭记者走访相关机构发现,其中的猫腻环环相扣。
第一步,高息诱惑。在短视频平台上,不少机构以“短时间学技能”、“抓住机会赚钱”等噱头吸引用户,引导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号、派专人私信发宣传文案、推送“零基础免费实践课”直播链接等。
一门名为“某某老师弟子班”的免费培训课程,近700人涌入直播间。课程一开始,“老师”便许诺:“我会把短视频直播变现的所有方法教给大家,3天快速赚钱,10天收回投资,月入至少6000元,粉丝增加10万到20万。”“老师”向观众展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官方短视频平台正在布置任务,寻找主播,开出的薪酬很诱人,底薪6000元,额外有提成。
半月潭记者秘密走访了几个类似的直播间发现,机构所谓的“承诺”很贴心也很诱人,如“保证教与学”、“课程质量有专家把关”、“一个月内达不到效果无条件退款”等等。“老师们”还分享老年学员的成功故事,以“激励”中老年学员加入“赚快钱”的行列。
第二步是饥饿营销。“已经报名六名弟子,大家快抢最后几个名额吧!”在“某老师弟子班”的最后,“老师”称,自己只会“一对一”授课10名弟子,名额需要抢。“直播间福利价3997元,官方补贴1000元,只需2997元,就能抢到一个珍贵的席位。”
为了让中老年人更快上当,此类机构在推销课程时,会直接在直播间评论区发布本机构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二维码,扫描后,“老师”会“贴心”地引导观众打开支付链接进行支付报名。
第三步,合同陷阱。“某老师弟子班”开完课后,半月谈记者尝试与报名的“老师”沟通。为诱骗记者付费,对方“承诺”以1997元的“最低门槛价”出售课程,并称“后期赚钱补足差价”。半月谈记者询问合同细节,对方以“公司隐私”为由拒绝提供。经再三追问,对方发来一份缺少甲方机构名称和公司印章的线上文书表格,直播间承诺的部分服务均未包含。
《合同》之“退款条款”载明,乙方注册后,即获得所注册课程的学习资料或视频后,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合同义务;除非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有充分的正当理由,否则乙方不得以其他事由申请退款。
法律专家分析,根据这份“合同”的条款,甲方的义务仅仅包括提供视频产品,并未对学习、观看效果作出任何承诺,消费者几乎无权以运营商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为由要求退款。
提高维权意识
加大打击力度
受访法律专家认为,这种虚构盈利前景,诱导中老年人交纳培训费的虚假直播培训,可能构成民事诈骗,情节严重,还涉嫌刑事诈骗。近期,上海、天津等地警方已开始对非法直播培训机构展开调查和打击。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方旭表示,此类犯罪团伙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不足的特点,将老年人从大平台引流到私域,从而逃避平台的保护和监管。发现受骗后,很多人怕给家人带来麻烦,担心被嘲笑、被说教,选择忍气吞声,放弃维权。
此外,知识付费有其自身特殊性,培训内容是否夸大往往难以判定。杜沛表示,判定的主要依据是机构在宣传阶段是否做出虚假承诺。机构往往利用直播带货进行推广吸引流量,而很多中老年人缺乏留存证据的意识,导致后期维权难度加大。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建议,消费者应警惕带有诱惑性质的宣传口号,保留证据。如不幸受骗,应积极向消费者权益协会等机构寻求帮助。相关监管部门应充分运用市场准入、行政指导、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对相关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依法予以重罚,坚决斩断虚假直播培训的利润链条。